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妨害药品管理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假药、劣药、过期药等药品,或者以欺骗、胁迫等手段强制他人使用药品,或者故意污染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造成较重后果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犯罪行为人有非法经营药品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按照非法经营罪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量刑处罚。
妨害药品罪是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来定罪的,不仅仅是按销售金额来定罪。根据中国刑法,妨害药品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生产、销售伪劣药品、劣药、假药或者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药品,给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定罪的标准不仅依据销售金额,还包括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程度、行为的恶劣性以及故意或过失的程度等。
《说文解字》是中国古代的一部字典,由汉代学者许慎编纂。在《说文解字》中,每个字的解释都包括了字的形状、读音、意义以及字形的演变等内容。
对于“妨”这个字,《说文解字》的解释如下:
妨,害也。从女,方声。
这里的“从女”表示“妨”字的字形采用了“女”字作为部首,而“方声”则表示“妨”字的读音与“方”字相近。许慎将“妨”字归类为“害也”,说明这个字的本义是指有害、妨碍的意思。
在《说文解字》中,许慎还提到了“妨”字的字形演变,但现代版本的《说文解字》可能不包含这部分内容。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可以查阅原始的《说文解字》版本或者其他相关的古代字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