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利管。省长是一个省行政部门的最高负责人,市长和市委书记从行政职级来说,是平级的。 省长从行政职级来说比市长和市委书记别级更高。省长当然可以管市委书记。
省长是省级政府的一级领导,通常不担任常委或委员,而是党委委员或候补委员。具体情况可能因不同省份的具体组织结构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情况下,省长作为党委委员或候补委员,参与党组会议和省委会议的讨论和决策,领导省政府的日常工作,负责省级政府的行政管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工作。除此之外,省长还可能有其他具体的职责和任务,如协调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关系、督促地方推进改革和发展等。
有权管制。
因为省长作为地方政府的最高领导者,具有对地方政府及其下属机构的领导、决策和管理权力,可以对市委书记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