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低保取销后五年内不允许申报。 所以取消低保后重新申请必须5年以后。
如果符合条件,可以重新申请低保;再者,低保之外,还有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急难救助、住房保障等一系列社会救助制度,可以统筹利用。
城市低保申请的条件:
1、持有本县常住非农业户口。
2、申请人家庭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必须低于我县城市低保标准。
3、申请人家庭中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按有关规定,认定属于不具备工作能力或工作条件;
(2)符合就业条件尚未就业的人员,必须先到劳动部门进行登记,积极寻找有收入的工作,参加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劳动自救计划。
申请低保的程序
1、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本地户籍家庭。
低保和残疾补贴是俩个方面,不冲突。也就是说低保取消了,残疾补贴还是有的。
低保是政府对城市和乡村中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社会救助制度,主要是为保障城乡贫困居民如穿衣、吃饭等基本生活。每个地方的标准和额度不一样,一般是城市高于乡村,经济发达地方高于贫穷的地方,当然还有人口多少,民族等等的考虑,总之每个地方是不一样的。
近期有消息称,部分地区将取消低保新政,具体原因可能是由于资金紧张或管理不善等问题。这一政策的取消引起了社会关注和争议,担心会影响到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
同时也有人认为需要加强对低保政策的监管和完善,以确保福利的真正落实。因此,需要进一步探讨和解决这一问题,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