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保险金停发的原因可能包括:个人未按时报到、拒绝接受劳动合同、拒绝接受合适的工作岗位等行为;个人自行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拒绝参加劳动保障等。
此外,个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也会造成停发。因此,为了确保失业保险金的正常发放,个人需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积极寻找工作等。
深圳失业保险金不是一次性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是根据被保人的工龄,交费年限来计算的,失业保险金是一个月一个月的发放的,每月发放到被保人的卡内,从被保人申请审核批准后的次月开始发放,最多发放6个月,一次性领取的是因为疫情影响而造成的无业失业人员,国家给予的补助。
深圳失业保险金停发的原因可能包括: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缴纳失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对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他们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也可以延长失业补助金的受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