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农村土地集体有管理管辖和使用权,个人分的(承包)土地只有按照合同要求的使用权,绝对没有权力买卖。
使用权可转让,转租,转包,但一般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并需有关部门批准,或村委会认可。如粮田可集中于种粮大户承包。
土地随便私自买卖是违法的。
农村耕地可以更名给子女,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买卖双方需要是同一个村集体户籍1。其次,需要到该土地所属的村委会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1。在村委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过户的前提下,就可以办理受让方姓名的土地使用证,注销之前的老土地证1。此外,也可以去当地的国土局或者是土地管理局递交土地过户申请,带上土地使用证和子女的身份证去国土部门办理过户2。但是,如果农田未调整,虽然可以由子女继续耕种,但不能过户到子女名下3。
30年
农村土地在二轮承包时,实行30年不动政策。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农民种地积极性,鼓励农民在土地上增加投入(如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对差地改良等,以及保证农民合法权益等。
当然土地30年不动并不是绝对,村集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小幅度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