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交金是不合理的。试用期是雇主与员工之间的一种约定,旨在让雇主有足够的时间来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适应能力。
交纳试用金可以作为员工的一种承诺,表明其对工作的认真态度和努力程度。同时,试用期不交金也会让雇主感觉员工对工作不够重视,缺乏责任感。因此,试用期交金是合理的,能够提高雇主对员工的信任度和工作效率。
根据中国劳动法,试用期是用来评估员工是否适合岗位的阶段。试用期期间,雇主可以根据需要解雇员工,但是雇主必须支付员工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因此,试用期不交工资是违法的。试用期期间,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权益和保护,包括工资、工时、休假等。如果雇主不支付试用期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救济。
享受且一样。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劳动者也享有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的待遇。如在法定节假日上班,工作为正常工资的3倍。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