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药品可以分为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两大类。基本药物是指满足居民最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的药物,世界卫生组织最早提出了基本药物的概念,并制定了基本药物目录。各国根据本国的疾病谱制定了各自的基本药物目录。
对于基本药物的采购,我国常用的模式是集中招标采购。以省为单位,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根据各省的具体情况增减药品,形成各自的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在新一轮的招标采购开始之前,各省政府会根据目录进行招标。有意向的药企会整理目录内的药品材料,提交给各省相关部门。部门收到竞标材料后,再比较价格、药品质量等,选择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中标企业即可获得向公立医院配送、销售目录内药品的资格。公立医院根据药剂科调度后上架至药房,患者得以从公立医院获得药物。
对于非基本药物的采购,由于其不在基本药物目录内,所以采购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医院的政策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医院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直接与药品供应商进行谈判和采购。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采购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医院的政策而有所不同。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咨询当地卫生部门或医院相关负责人。
公立医院国考是指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又被业内称为“国考”。这是检验、评价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成效的官方权威标尺,也是检验三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发展成效的官方评价工具,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
是引导三级公立医院进一步落实功能定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的“指挥棒”。
公立医院备案制是一种合同制度,不是医院正式员工。备案制是指医院为了满足临时性或特殊性工作需要,与个人签订一份合同,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工作内容支付报酬的一种用工形式。
备案制人员与医院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享受医院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备案制人员的用工期限一般较短,通常不超过一年,且不具备转正的可能性。备案制在医院中主要用于临时性或特殊性工作的补充,如节假日加班、临时调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