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商标与贵州茅台商标的统一归属于茅台所有发生在2011年10月。
2011年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贵粮公司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有偿转让的方式,获得了飞天商标国内注册专用权,完成了茅台历史上的一件大事。
至此,飞天商标与贵州茅台酒商标统一归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在真正意义上,成为名副其实的自主知识产权。
成立于1951年。
1951年,国家为保持和发展茅台酒这一民族品牌,茅台酒厂正式组建,成立“贵州省专卖事业公司仁怀茅台酒厂”。直至1952年底,完成三茅的公私合营。1954年5月,仁怀茅台酒厂更名“地方国营茅台酒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