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坚持从简、节约、廉洁的原则,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一律不准邀请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参加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父母、配偶和子女)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不得收受或变相收受以上人员的礼品礼金;邀请对象原则上控制在亲属范围之内;
(二)一律不准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用公款支付礼金或购买礼品,不得由任何单位或者直系亲属以外的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三)一律不准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或者采取分批次、多地点等各种化整为零形式变相大操大办;
(四)一律不准以生日祝寿、乔迁履新、就业参军、升学留学、立功受奖等相关名义借机敛财,此类活动不得邀请亲属以外人员参加;
(五)一律不准组织或参与违反公序良俗的活动。
党费一年交多少,是按本人的工资比例交纳。交党费不是以年而是以月交纳!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的义务,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退休金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者按1%交纳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