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调上显示登簿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不动产权利人对不动产权利的转移、变更、设立、消灭等事实经过审查后,认可该事实的法律效力,并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产调登簿是对不动产权利变动事实的确认,是所有权转移或产权转移的重要环节。产调登簿后,不动产权利的转移方不再对该不动产享有权利,受让方对该不动产享有相应的权利。
1、不动产权证号是填房地后面的字符,即X房地X字XXXX第0XXXXX号。如果是2008年以前的证件,编号在不动产证的第一页;如果是2008年之后的证件,编号在不动产证的第二页。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八条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
产调即产权调查,是对房地产交易房屋信息的查询。在产调报告上,“交易已办结”表示涉及该房屋的所有交易手续,包括过户、缴税等,都已经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办理完毕,该房产已经成功转移到了买方的名下,买方已经成为该房屋的合法所有人。
此时,买方可以进行产权登记,获取房产证等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