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可以跨省份使用。跨省就医的人员要携带社会保障卡到参保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跨省就医的登记、审批及备案的手续。
在机构审批备案之后,跨省就医人员应该遵循就近就医的原则,进行定点医疗。通常可以选择居住地一到三家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跨省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是每年可以定一次。
其次,可以选择将余额转入其他医保账户或者亲属的医保账户中,以便他们在需要时使用。
另外,也可以选择将余额提取为现金,但需要注意提取规定和手续费等相关事项。
最后,如果余额较少,也可以选择保留在个人账户中,以备将来可能的医疗费用使用。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遵守相关的医保政策和规定。
可以报销,具体范围如下:
报销范围:
1、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
2、跨省异地就医垫付报销医疗费用,执行本市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