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2、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3、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那么报销比例为65%;
4、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千元,报销比例为45%。
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备注:
1、参合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地就医的,可先就诊,在住院期间或出院后到县合管办补办转诊备案手续。
2、就诊单位必须是当地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否则不予报销。
二、所需资料
1、参合住院病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2、参合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
3、出院证明;
4、医药费收据;
5、住院费用详细清单;
6、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新农合的报销比例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新农合可以报销门诊、住院、手术、药品等费用,报销比例在50%至90%之间。
对于380元和510元两种不同的交费金额,其报销比例可能会有所区别。一般来说,交费金额高的报销比例可能会相应提高。但是具体的报销比例还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地区差异来确定,建议咨询当地新农合管理机构或者医院了解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