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允许有磷化处理。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磷化、陶化是在表面处理"其他"中,属于登记管理。
在进行排污许可申报时,需要上传的文件包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环保设施验收报告、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废水及废气监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此外,还需要提供企业排放口位置图、废水处理站布局图等相关图纸文件。以上文件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成为排污许可证的必要附件,以确保企业的环保措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遵循绿色经济的发展方向,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账号密码登陆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后,点击“许可证延续”进入延续申请界面。
若点击“我要延续”按钮出现如下情况,请检查是否有其他业务(基本信息变更、变更等)正在进行中,如有其他业务正在进行中,需业务完结或者删除后,再行发起要进行的延续申请。
如即将到期的企业已发起重新申请或将发起重新申请,可不做延续申请(重新申请后有效期会重新计算),但仍应在到期前完成重新申请发证。
企业延续申请时,涉及以下变动的,请直接选择重新申请,同样可以延续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包括:
(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