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3年的社保对账单将于2023年4月1日之后通过电子版提供给参保人员。具体来说,自2023年4月1日起,北京市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网站和社会保险自助终端将优先开通电子版《2022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的查询打印功能。
此外,如果参保人员在2023年3月31日前选择了通过电子邮件获取对账单,他们可以在2023年5月1日后通过已注册的社保邮箱地址查询并打印上一年度的对账单信息。
而对于那些选择邮寄方式的参保人员,他们的纸质对账单将会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的邮政机构寄出,预计在2023年5月底前会陆续到达。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 月31日前申领。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应为男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且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 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 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