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最多可以取出的金额限制为:
其房产共有人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购建住房总价款(费用);
凡洛阳市正常缴存职工,在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住房、二手住房、房改房等自住住房时办理提取的,所需提取凭证有效期由原来的1年以内调整为5年以内,
在有效期内可分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根据洛阳市公积金政策,最高可贷款额度为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但不超过20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还受到个人还款能力、贷款用途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洛阳公积金最高可贷款额度为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但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