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是可以选择分包单位的。
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时,如果遇到比较特殊或专业性较强的设备工程时,是可以把该部分工程分包给专业的设备商去处理的,例如:防火门、防火窗等都是必须由经国家消防部门审核认定的合资格厂家来生产的,普通施工单位是无法制作该类门窗的,这时候就必须把该类门窗的制作分包给门窗生产商。
根据一般的合同约定,施工单位需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纳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并提供发票,因此需要提前将这些费用交给甲方。这样可以确保施工过程中有足够的电力和水资源,同时也有助于甲方对施工单位进行费用结算和资金管理。因此,施工单位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付款义务,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