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门诊起付为1000元,退休工人门诊起付为300元。参保人员经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至其他的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门诊起付标准减免300元,即在职职工为700元,退休人员为0元。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账户当年资金支付,个人账户当年资金不足支付的,由个人承担一个门诊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由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不建立个人账户,个人承担300元门诊起付标准,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由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和急救车内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基金承担比例按其他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的标准执行。 参保人员经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至其他的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门诊起付标准减免300元。
医保报销上限从17万提至30万目前:医疗保险都有报销上限,限额以下部分可按比例报销,超过限额部分应由参保人员自付。目前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为17万元,一老和城镇无业居民的医保报销上限为7万元。将来:根据目前本市职工年平均44715元的工资和居民人均24725元的可支配收入可以算出,职工门诊报销封顶线应调整至27万元左右,居民医保上限应为14.8万元左右。而即将出台的惠民政策将职工医保报销上限提高到30万元,居民报销上限提高到15万元,职工报销上限比此前预想的还高3万元。
办理材料:
1、有效医疗费用发票(收据)原件;
2、报销门诊费用时:当时就诊记载的病历、医疗费用清单原件或复印件;
3、报销住院费用时: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或复印件、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医院收费章)等
办理方式:
1、手机办理:下载“浙里办”APP,,搜索【门诊费用报销】进行线上自助办理
2、电脑办理: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门诊费用报销】进行线上自助办理
3、线下办理:携带材料前往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办理流程:(以"浙里办"APP为例)
1、在浙里办APP搜索【门诊费用报销】点击进行在线办理,阅读完用户须知后,进入办事。
2、选择办理方式
3、在线填写自己的申请信息
4、上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