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保险公司会在赔偿限额内先赔偿。根据有关规定,为更好发挥交强险保障功能作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研究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
主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中国目前被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机动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自信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机动车一方负全部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是100%,主要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是70%,同等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是50%,次要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是30%。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有三种,分别是全责、主要责任和同等责任。
首先,全责是指交通事故责任由一方全权负责,包括肇事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被害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情况。
其次,主要责任是指交通事故责任由一方承担较大部分责任,通常是在70%以上,而对方只负担少量赔偿责任的情形。
最后,同等责任是指交通事故责任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同的责任,即各承担50%责任。
鉴于交通事故的复杂性,事故责任的划分可能涉及多种因素,如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肇事方的行为和责任承担情况等。
因此当交通事故发生时,我们需要先了解事故原因,再进行责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