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落户公示在某些情况下是有可能不通过的。具体原因有多种,包括:
社保不符合要求。如未达到规定的社保基数,或者社保与个税不匹配等。
重复个税问题。如个人在多个城市或多个公司之间有重复的个税缴纳记录。
盖章错误。如商调函盖章错误,盖章单位不对,盖章不清晰,盖章有重叠,盖章出表格等情况。
因此,在申请人才引进落户时,需要确保自己符合所有的要求,包括社保和个税的匹配,避免出现重复个税的问题,并确保所有的文件和材料都符合规定。如果遇到困难,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并寻求帮助。
人才引进落户后,需要转移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社保的缴费人员因工作、居住地变动需转移社保关系。因此,新落户的人才需要向原户籍地社保机构申请转移社保关系至落户地社保机构,并按照新地方的规定继续缴纳社保费用。这样可以保障人才的社保权益,并使其在新地方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社保待遇。
北京人才引进办理北京人才引进个人符合条件:
1、申请人必须在所在用人单位有两年以上连续工作经验;
2、专业必须符合《2006年人才目录》
3、年龄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b、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须经国家教委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