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规范是在押人员的言行准则,必须严格遵守;
3、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树立弃恶向善,改邪归正的正确态度;
4、必须遵守监规和看守所的有关规定,服从看守所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值勤武警的看管;
5、主动汇报思想,如实讲清自己的问题,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发现其他在押人员的违反监规和预谋、实施脱逃、行凶、自杀等犯罪行为的,要立即报告和制止,不得隐瞒包庇;
6、搞好个人和监室卫生,爱护公共财物,讲文明、懂礼貌;
8、听到起床信号后,必须立即起床,未经批准不得卧床不起;
9、起床后,必须整理好内务卫生,按顺序洗漱,不得拥护抢位;
10、鞋子、被褥、洗漱用品、饭盆和其他日常生活用品,必须按规定位置摆好,做到整齐划一;
11、就餐时,必须顺序排队领餐,不准敲击餐具,不准抢吃多占,不准伙吃伙喝,不准互相串换食物,不准乱倒剩饭,不准浪费粮食;
12、男性在押人员不得赤身,妇性在押人员不得只穿背心和三角裤。
有管理规定。
因为看守所是一种特殊的监管场所,需要对囚犯的活动进行全面监控。
因此,监控录像必须符合一些规定,如录像时间、保存周期、查看权限等等,这些规定旨在保证监控录像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此外,监控录像也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才能查看,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录像进行侵犯个人隐私等违法行为。
内容延伸:目前,随着监控技术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看守所开始使用智能化监控系统,以更好地保障监管安全。
这些新技术也需要受到相关管理规定的约束,以防止滥用和侵犯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