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的利与弊如下:坏处在于个人经济能力达不到的会带来很大的负担;好处在于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
财产保全的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且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另一方遭受损失或判决难以执行的。
财产保全的流程如下:申请人应当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可以。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是违法的,债权人在知道后是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的。
2、其次,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的是还款义务,这个是基于双方的借贷关系形成的,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3、如果债务人转移财产并且拒绝还款,债权人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
行动建议:
1、但一定要注意,相应的撤销权是在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需要行使的。
2、另外,无论债权人知道或不知道对应的撤销权有效期总共是五年,也就是说,在相应的行为发生后,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后续债权人是无法要求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