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武汉市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为15年,达到15年的缴费要求后,医保将永久有效。也就是说,只要在武汉市居住并缴纳医疗保险费满15年,就能享受终身医保待遇,无需再继续缴费。这样的政策旨在保障居民的医疗保障权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报销上限说明
2023年2月1日起,武汉市正式实施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普通门诊费用符合条件的也能报销了。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
1、在职人员:3500元;
2、退休人员:4500元。
注:支付限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效,不滚存、不累计,不能转让他人使用。
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在定点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设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
目前,武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武汉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
如果需要用职工医保余额给子女缴纳新农合居民医保,需要先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了解具体的缴费方式和流程。在缴费时,可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