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及以上学位条件(不包括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连续满一年(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非中共党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全日制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调。
3、本科生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
4、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心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5、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颁发《孤儿领养家庭资格证书》,允许社会保障系统的会员家庭经过审核后,申请领养孤儿。
2.
提高对孤儿的领养费用贴息,以鼓励更多成年人申请领养孤儿。
3.
放宽孤儿领养的条件,将孤儿领养时限放宽至2年以上,家庭申请人支付费用减半。
4.
加强孤儿家庭教育指导,落实孤儿领养服务制度,实施事后回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