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一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加班不得超过每日3小时或者每周36小时,并且应当向工人支付加班费。
如果你的工作安排是两班倒制度,每天工作12小时,一周5天,那么每周将工作60小时,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44小时工作时间。因此,这种工作安排是不合法的。
如果用人单位确实需要进行需要进行12小时工作制度的工作安排,应当经过劳动部门的特殊审批才能实行。同时,应当为工人提供相应的休息、饮食、住宿等条件,并按照劳动法规定向工人支付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12小时工作制是不被允许的。正常的工作时间是每日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超过部分算加班。同时还有一定的休息时间,一般每日工作时间超过4个小时但不满8小时的,安排30分钟休息时间;每日工作8小时的,安排1小时休息时间。
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需要进行连续值班的行业,允许采取两班倒的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遵循以下规定:
1. 两班倒模式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2.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必须有适当的休息时间,一般来说是至少每天有2个小时的休息时间。
4.两个班次之间必须有至少11个小时不得工作。
总之,两班倒制度在经过合法的审批后,且在遵循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是合法的。但如果超过了法定工作时间,将被认定为违法操作,并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如果两班倒的员工不想上夜班,可以和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提出自己的情况和理由。
如果能够证明上夜班对自己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有不良影响,或者工作需要上夜班的必要性不大,那么可以尝试争取调整工作时间的可能性。另外,可以考虑安排轮班或者交替上夜班的方式,以减轻个人负担。不过,在提出要求之前,需要先了解公司政策和规定,以及考虑到任何可能的影响和后果,做到合理、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