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住院没有时间限制,但医院普遍为了加快周转,尽量压缩患者住院时间,目前三级医院平均住院天数大约在8天左右,这样可以减少病人不必要的压床,使应该住院治疗的患者能尽快得到诊治,这种方式即能解决患者的疾病,又能为更多的患者解决痛苦
1.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2.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3.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或住院,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4. 参保人员进行门诊或住院的费用结算时,由于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需要医保基金进行统筹支付。
【1】上海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医保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超过起付线标准的60周岁及以上人员的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70%;60周岁以下的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0%。
【2】上海在职人员住院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为1500元, 最高支付限额51万,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医疗账户结余资金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支付85%;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附加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
【3】上海退休人员住院保险比例,起付标准为12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支付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