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办理完成后不会直接交到单位。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准生证是发放给育龄夫妇的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部门发放。准生证办理完成后,育龄夫妇需要将准生证交给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由街道或乡镇将准生证存档并在系统中录入信息,以便于对育龄夫妇的生育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如果双方都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初婚初育,办理准生证是不会有问题的,建议在怀孕三个月左右带齐相关资料到部门办理。
对于未婚先孕的女性,为了孩子顺利出生,一定要先办理好结婚证,然后拿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婚育证明、本人照片、孕妇保健手册,到社区居委会进行办理,准生证由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核发。如果是在农村,则应去村(乡)镇二级机构进行办理。
外地工作的流动人口,应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准生证。由于各地政策规定不同,准生证什么时候办,具体时间还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已经怀孕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准生证(学名:计划生育服务证),用来享受免费避孕药具、孕检、分娩等福利待遇。但准生证不是必须办理的证件,是否需要办理还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和自身需求来决定。
准生证是指夫妻双方在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向计划生育部门申请生育的证明文件。准生证上一般需要填写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如果准生证上没有男方的信息,可能会影响到申请生育的进程。
在一些地区,准生证上男方的信息是必须填写的,如果没有填写男方的信息,可能会被计划生育部门要求补充完整。因此,建议在申请准生证时,夫妻双方都填写完整信息,以免影响申请的进程。如果确实无法提供男方的信息,可以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咨询具体的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