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门诊医疗费提高到300元及以下的费用报销30%,将居民医保门诊费报销额度提高到每人每年90元。
2、居民医保基金对参保居民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费报销比例: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由报销86%,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89%,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和惠民医院住院报销92%;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比例分别为82%、85%、88%。
3、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按现行的大额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分担10万元到20万元的住院费,超过20万元继续执行现行的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政策。
4、参加武汉市城镇基本医保并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住院,不设起付标准,同时其城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2%。
首先,对于中心城区、开发区、新城区同一区域内迁移,或者中心城区迁往开发区或新城区,以及开发区迁往新城区的情况,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即可申请户口迁移。
其次,对于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中心城区、开发区落户的情况,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开发区有自有产权房屋;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连续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1年以上;还需办理配偶、子女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另外,开发区迁往中心城区的情况,需要开发区常住户口人员在中心城区有自有产权房屋。
因此,可以看出武汉市中心城区户口是可以平迁的,只要满足相关规定和条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