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减少资金占用,真实地反映会计科目-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机构:财务部总帐管理中心
第二章 管理范围
第三条.按《会计准则》之要求,其他应收款管理的范围应包括: 1. 管理部门员工因公出差的临时借款;
其他应收款的审计:
向债务人函证其他应收款。
请被审计单位协助,在其他应收款明细表中标出至审计时已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金额。
检查未经函证其他应收款。
审查坏账的确认和处理。
检查有无不属于结算业务的债权。
检查其他应收款是否已用于融资,并根据融资合同判定其属质押还是出售,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