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费:以发票为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住院天数
三、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
四、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
五、住院护理费:50-100(每个法院支持都不一样)元/天×住院天数
长期护理费:4196元×50%×12×(5年,10年,20年,各地法院判决不一)
六、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 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
八、交通费:500-2000元
九、残疾赔偿金
城镇标准:32598.7×20×100%=651974元
农村标准:11669.3×20×100%=233386元
十、鉴定费:依发票为准
1、谈判时机:
此类案件最终的赔偿结果是双方通过协商达成。据此,该类型案件谈判阶段是关键,贯穿与整个案件的始末。本律师认为,赔偿金额的谈判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双方应积极协商,该阶段协商达成一致后,对任何一方均有利。换而言之,该阶段对此类案件至关重要。第二阶段,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双方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谈判专业性
谈判是一门艺术,应由专业人士办理。但现实中,本律师发现,很多当事人根据网上公布的人身损害赔偿方式和数额,初步计算出赔偿金额后,认为有能力做此工作。然事实上,网上公布的内容,并不是与每个案件都一一对应,而且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这就需要专业人事去分析,研究谈判的策略和方案。2013年,本律师参与一次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谈判。在双方谈判过程中,受害方选出村里“能说会道”人作为代表,而侵权方委托的是专业律师。起初两天,双方经过两轮谈判,侵权方表示愿意赔偿人民币35万元,但受害方认为两天对方就能赔偿如此之多,应该还会增加赔偿额,故始终不改谈判策略。孰知第三天,侵权方根据谈判中知悉的受害人的实际情况,,突然改变了谈判策略,仅赔付人民币30万元,且态度坚决。受害方代表一下不知所措,反复哀求,但无济于事。最后,受害方仅得到了人民币30万元。由此可见,谈判是经验、技巧、心里素质等多方面的融合,是一门综合技能,非所谓的“能说会道”人轻易做到的。
3、谈判结果
双方谈判协商达成一致后,受害方应在出具谅解书前,一次性取得全部赔偿款。这是因为现实中,受害方允许侵权方分期付款的案件,经常出现侵权方迟延付款现象,导致受害方另行提起诉讼,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地铁交通系统非常厉害。与其他交通方式相比,地铁系统具有快速、高效、安全、准时等特点。它能够在繁忙的城市中缓解交通压力,提高通勤效率,同时也能够有效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
地铁系统通常设计多条线路和分支,连接城市主要区域和外围地区,形成密集的网络,使人们可以快速方便地到达各个地方。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地铁系统已成为不可或缺的公共交通工具,为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提供了便利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