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该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在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予以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这些行为,新规中提到将按照占用多少面积,就面积罚款2倍以上5倍以下的耕地开荒费。
2、对于占用耕地,并已经破坏耕地的种植条件的行为,情况严重且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对于在临时土地上建房的,按用地面积处土地复垦费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应该收回土地承包证,对签发土地承包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因为占用河道开垦土地是违法的,会对防汛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处理这些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将对旁人有很大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