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又称情报公开、资讯公开,是指凡涉及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政信息资料,除法律规定应予保密外,有关机构均应依法向社会公开,任何公民或组织均可依法查阅或复制。
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
(1)法律依据;
(2)适用范围;
(3)信息公开的形式;
(4)申请获得信息的程序;
(5)信息公开的例外;
(6)救济制度。
信息传播模式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经历了多次重要的变化:
1. 传统媒体时代:信息传播主要依赖于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这些媒介由中心化的内容生产者控制,信息单向流动从生产者到消费者。
2. 互联网初期: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信息传播开始出现去中心化的趋势。电子邮件、论坛和早期的社交媒体平台(如MySpace和Friendster)允许用户创建和分享内容,但信息传播仍然相对受限。
3. 社交媒体时代:社交媒体平台(如Facebook、Twitter、微信和微博)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信息传播模式。这些平台允许用户创建、分享和讨论内容,形成了复杂的信息流动网络,实现了信息的多向传播和快速扩散。
4. 移动互联网时代: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普及使得信息传播更加便捷。移动应用程序(App)、即时通讯(如WhatsApp、Telegram)、短视频平台(如TikTok、抖音)等成为新的信息传播渠道,用户可以随时随地获取和分享信息。
5. 算法驱动的传播:现代信息传播模式越来越依赖于算法,特别是在搜索引擎优化(SEO)、内容推荐系统(如YouTube推荐算法)和社交媒体的信息流中。算法根据用户行为和偏好定制信息,影响信息的可见性和传播速度。
6. 信息过载与过滤泡沫:随着信息量的爆炸性增长,用户面临信息过载的问题。同时,算法驱动的传播可能导致用户陷入“过滤泡沫”,只能接触到与自己观点一致的信息。
7. 增强现实与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和VR(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为信息传播带来了新的维度。通过这些技术,用户可以沉浸式地体验信息,这可能会改变信息的呈现方式和用户的互动方式。
8. 区块链与去中心化传播: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有望实现信息传播的去中心化,通过智能合约和分布式账本技术,用户可以直接交换信息,减少对中介机构的依赖。
这些变化反映了信息传播技术的进步和用户需求的演变,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信息真实性验证、隐私保护和数字鸿沟等问题。
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
主要内容是: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