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是中国最早进行改革开放的沿海省份之一,经济总量、人均 GDP、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经济指标在全国名列前茅。根据2019年统计数据显示,福建省 GDP 达到了3.91万亿元,排名全国第8位;人均 GDP 达到了7.83万元,位居全国第14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了4804亿元,排名全国第8位。福建省还是中国重要的外贸大省,外贸出口占全省 GDP 的比重一直保持在 30% 左右。
第一条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机构、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处理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
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为24个月。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级处分。
1.报名:报考者于2022年8月11日8:00至8月15日17: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照片。
2.资格初审: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者报名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考者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关注审核结果,避免错过提交申诉或改报其他岗位的时间。
3.申诉时间:2022年8月11日8:00至8月16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