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到2017年底,全区各乡镇建成1条连接国省干线或县城的三级及以上公路,1条连通相邻乡镇最短捷且路面宽度5米以上公路;每个建制村通1条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的硬化路。
通过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到2020年底,原则上全区每个较大自然村通1条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的硬化路。农村公路网络体系、通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通过实施农村公路自然村通硬化路,到2023年底原则上全区较大自然村(20户以上)全部实现通达。
乡村公路扩宽占地赔偿标准为:
1.
征用农村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来计算;
2.
征用农村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来计算;
3.
征用农村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及其它有收益的非耕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来计算;
4.
挪用村集体资金属于挪用公款罪
1、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
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达到较大的、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3个月不归还的。
2、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形:
挪用公款情节严重的,例如(挪用公款数额达到100万以上的;挪用特定款项50万以上不满100万的;挪用公款50-100万不退还的)等。
3、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情形:
挪用公款数额达到300万以上的,并且不退还挪用的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