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即随迁子女)需具有正常学习能力,是中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和澳门户籍)。
2.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必须年满6周岁(即申请当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申请小学二至六年级,必须在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申请初中一年级的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3.父或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父或母是东莞市户籍居民;
父母双方都是非东莞市户籍的,父母至少一方须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
父母是港澳户籍的,父母至少一方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
父母是台湾户籍的,父母至少一方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父母是外国国籍的,父母至少一方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如果父或母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但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随迁子女,仅可在招生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具体入学条件和办理办法在年度招生文件中另行规定。
第二步:电脑派位系统为每位参与电脑派位的幼儿赋予对应的随机号码(随机号码采用国际通用的系统内置标准随机函数算法设计的程序产生),拟录取名单按照随机号码从小到大依次录取,直至完成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派位计划。
摇号结束后,家长可通过摇号报名系统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大塘朗村委会
新塘村委会
金桔村委会
大沙村委会
杨屋村委会
大片美村委会
龙岗居委会
农场村委会
大岭村委会
百花洞村委会
大塘村委会
鸡翅岭村委会
太公岭村委会
颜屋村委会
下高田村委会
梅林村委会
矮岭堪村委会
大环村委会
水朗村委会
旧飞鹅村委会
马蹄岗村委会
元岭村委会
连平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