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置期间主动退赃款的行为不属于自首。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而留置期间主动退赃款是指在被调查期间,被调查人主动退还违法所得的行为。这种行为虽然表明被调查人有悔改之意,但并不属于自首的范畴。
在司法实践中,被调查人在留置期间主动退赃款的行为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考虑,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该行为等同于自首,自首仍然需要符合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罪行两个条件。
公职人员留置期间主动交代问题不算自首,留置是一种强制措施,证明纪检部门已经掌握相关线索,所以不算自首,如果是找其谈话,主动交代问题,可以算作自首
在留置期间,手机开机可能是由于调查机关的需要。调查机关可能出于以下原因保持手机开机状态:
调查需要:调查机关需要随时掌握被留置人员的行踪和动态,手机开机有助于调查机关及时了解被留置人员的行为和信息,以及进行必要的联系和沟通1。
保障安全:保持手机开机有助于调查机关及时应对突发情况,保障被留置人员的安全1。
防止逃脱:限制被留置人员的人身自由,保持手机开机有助于防止被留置人员逃脱,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1。
此外,手机开机也可能是办案人员为了调查收集证据或其他原因而开机2。在某些情况下,被留置人员可以向监管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开机3。手机作为现代重要的通讯工具,有时办案人员也会为了办案需要而开机3。
如果被留置人员对公安办案不服,可以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并可请求相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