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事业单位停薪留职的时间长度并不是固定的2年或5年,而是根据具体的情况和单位的政策而定。停薪留职是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一定期限内,保留其职务和工资关系,但暂时离开工作岗位,自行安排工作或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的制度。
一般来说,停薪留职的时间会根据单位的需要、个人的申请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有些单位可能会规定停薪留职的最长期限,例如2年或5年,但也有一些单位可能更加灵活,允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此外,停薪留职的具体政策也会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一些地区可能会对停薪留职期间的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而一些行业则可能会有更加特殊的停薪留职政策。
总之,90年代事业单位停薪留职的时间长度并没有固定的规定,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和确定。如果您对某个具体单位或地区的停薪留职政策有疑问,建议您咨询该单位或当地人事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政府集体。
工人下岗是政府集体决定的提出来的。下岗制度是改革必然的产物。是单位引入竞争机制的前提。
下岗潮是指因国企改革或企业重组等原因引发的员工下岗,因人数众多且影响范围大而称之为下岗潮。第一轮下岗潮起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当时因中国经济中,国有企业占据经济的绝对比例,然而由于管理落后等诸多原因一直效率低下,众多国有企业面临改革开放后带来的一系列冲击,不得已进行重组后的必要改革措施而引起的职工下岗。
根据公开资料,90年代公房出售范围主要包括各式住宅单位和车位,不包括单位自建的平房。
因为公房系统在管理自建平房方面较为宽松,部分自建平房由于存在违建等问题,可能存在被查封、拆除等风险,因此公房出售政策并未涉及此类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