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门诊统筹签约规定,一年内可以改签两次。每次更改签约医生或医疗机构需要提前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变更。而且每次变更签约都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因此,签约一年内的变更次数是有限制的,需要谨慎考虑和申请。
一个自然年度内,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50元、500元、700元,普通门诊医疗待遇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分别按照60%、60%、50%比例支付,自2023年1月起执行。2024年起,普通门诊医疗待遇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000元,退休人员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门诊就医,执行淄博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政策。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其他统筹区门诊治疗,发生的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10%后,执行淄博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政策。
异地住院才能报销,门诊的不能报。报销需要回你老家(参保地),报销比例在60-75%,根据医院级别而比例不同。
报销时需要的手续有:
1、住院病历
2、费用清单
3、住院发票
4,出院小结
4、疾病诊断书
5、身份证、户口本
6、合作医疗本(或证、卡)
7、转院手续或证明(单位打工证明或急诊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