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学考中,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是指考生填报的多个志愿同时作为录取参考,按照考生综合素质和志愿优先顺序,依次匹配院校的招生计划,以达到尽可能让更多的考生被合理地录取的目的。
考生的成绩和志愿申请将分别进行分数排名和顺序排列,录取时按照志愿顺序,匹配学校的招生计划,在满足学生个人成绩和专业选择的条件下,尽量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第一志愿。
如果第一志愿不能录取,还会考虑第二、第三志愿等,直到能够满足考生录取的计划数量为止。
广东学考的平行志愿是一种高考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考生可以在指定的批次同时填报若干个平行院校志愿。
这些志愿之间是平行关系,也就是说,考生所选的A、B、C、D等志愿,他们之间是平行关系。
在投档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具体来说,某一个考生投档时,先看其成绩是否够A院校提档线;如不够,再看B院校;如此类推,直到检索到考生分数符合的志愿院校后,将其投档至该院校,档案一旦投出,即不再检索该生其它志愿。
简单来说,所有志愿都是视为第一志愿投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