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应该确定这台车的准确的型号,确定是哪一款具体的车型。
2.然后联系当地的政府国库或财政部门,查询相关部门采购这台车的相关法令、条文和手续,以及是否需要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活动。
3.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填写卖方信息和买方信息等,可以在国家机动车登记网站上进行操作。
4.联系政府部门,进行简单的交易手续,例如买卖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刻章等形式,以实现买卖双方的有效相互约束。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非营运转为营运的需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
此前私家车强制报废年限为15年,但这并不符合我国机动车使用的实际情况。因此,我国出台私家车报废新规,取消私家车强制报废年限,改为对达到60万千米行驶里程的私家车引导报废。
引导报废不等于强制报废,只是建议私家车达到60万千米里程数,自行去报废,并非强制性。
60万千米以上行驶里程的私家车如果能顺利通过年检,还是可以继续驾驶的。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七条规定,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私家车达到60万千米行驶里程的,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关于私家车的强制报废: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私家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1、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2、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私家车检验年限为:使用6年以内,两年检验一次;
使用6年至15年,一年检验1次;
使用15年以上,一年检验2次;
第二十一年起,每3个月检验1次。
机动车报废注销: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1、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2、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具体注销流程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2、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
属于报废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申请注销登记时,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车辆解体的照片或者电子资料。
3、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