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互殴通常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打斗行为,每个人都有打人和被打的行为。因此,如果一个人只是被打了一下,并没有反抗或还手,这并不能被视为互殴。
然而,如果这个人在被打后进行了反抗或还手,而打斗双方互相推搡或者动手打对方,这种情况就可以被视为互殴了。在处理此类事件时,警方或法院通常会根据现场证人的证言、监控录像等证据来判断事件的具体情况,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推搡是否算互殴,一般因情况而定:
1、推搡只能说是肢体冲突,不算殴打,殴打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实施故意击打和伤害的行为。殴打他人违反相关法律,会被处拘留和罚款;
2、推搡如果造成伤害后果也算打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会受到相关处罚;
3、如果经过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当事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