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低保患者可以通过医保和救助方式报销费用。
2 医保是指通过社保机构缴纳医保费用,享受医疗保障的方式。
低保患者可以通过申请医保,并在医疗过程中使用医保支付费用来报销部分医疗费用。
3 救助是指通过政府提供的救助资金来帮助低收入、低保患者缓解经济压力。
低保患者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救助,并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救助资金来报销部分医疗费用。
4 除了医保和救助外,低保患者还可以通过慈善机构、慈善基金等渠道申请医疗救助。
1,申请:
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申请享受相关救助,并出具户口簿、收入证明等材料。
2,审核:
社区、居(村)委会经办人员协助对申请对象资格作初审、评议、公示等;街道、乡镇社保所负责对申请对象入户调查、审核资格等
3,审批:
区县民政局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应当在接到审批材料30日之内办结审批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在30日之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低保、低收入群体拟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先依照各自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报销,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60%。据了解,这部分人群多数参加的是“一老”或无业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原额度均为60%;这样,这部分人员将可报销84%。
此外,3种情况的门诊费用可按住院费计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入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死亡的,其死亡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低保户申请15-30天可以批下来。
办低保自申请人证明材料齐全后递交申请,不需要任何费用。申请低保的居民,到户籍所在地居民(社区)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申请书、户口、身份证、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和材料。同时,居民(社区)委员会对需要申请人提供的其他证明和材料应当一次告知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