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通常来说,定向师范生招生对象应是本县(市、区)户籍生源。录取定向师范生的最低控制线,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70%。
定向师范生应回生源地的实习基地进行教育实习,实习主要安排在第五年进行,实习时间应累计不少于一个学期。
定向师范生在六年后可以通过报名公开招聘、破格提拔、调入公办学校等方式进行编制调动。作为具备专业基础的特殊人才,定向师范生所担任的职务往往会有一定的优惠政策与提拔机制,应当认真关注各类招聘信息和职位要求,积极参加各种选拔和考核,以提升自身竞争力。同时,正确认识自身职业发展规划,积累宝贵的工作经验和人脉资源,争取更好的职场发展和事业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