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可安排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优质)学校就读。并且拥有择校权。
2、持上海居住证积分未达到120分但符合年限要求:可安排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极少数)、民办(少部分资源相对较弱)学校就读。
3、上海居住证积分未达到120分且不符合年限要求:可安排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极少数)、民办(极少部分资源相对较弱)学校就读。
4、无上海居住证:无法正常入学、或无法取得学籍。
要看你交的是什么类型的社保。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交的社保就不算。如果是个体商户交的算积分。
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的条件里要求的是申办积分的当月处于就业状态,就业状态应该由单位来交社保,不能灵活就业缴纳,积分只能通过单位办理。
1、来沪人员至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来沪人员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用人单位初次申请时应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进行网上注册,并至单位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审核单位信息。
5、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申请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提示:为保证居住证数据传送,申请人领取《上海市居住证》3个工作日后,用人单位再为其网上注册创建积分账号。
6、单位为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7、单位将积分申请材料递交至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8、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9、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以学历申请积分的,需进行教育经历的核实,随后进入审核程序。
10、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11、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