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公租房的政策规定,公租房家庭的存款要求是:家庭总存款不超过30万元(含住房公积金)。该政策规定了一定的资产限制,以确保公租房分配给真正需要的低收入家庭。具体的政策细节可能会根据时间和具体情况而有所调整,建议您咨询青岛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的政策规定。
是政府机关,待遇要看是否有编制了,没有的话5000以内。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岛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2年,负责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2002年5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颁布后,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我市在原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内设10个处室、12个管理处、编制233人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构筑了“集中统一、信息共享、分级授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