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行政编制的警察是指受到政府正式雇用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警察。与此不同的是,公务员是指受到政府雇用并获得了工作稳定性的人员。虽然警察也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但因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在雇用关系上与公务员存在一定的区别。
警察需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和责任,要接受更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其工作性质也更具挑战性和复杂性。
因此,正式行政编制的警察是一种独立的就业形式,其职业特点和性质也与普通公务员有所不同,这也是为什么他们不是公务员的原因之一。
正式行政编制的警察和公务员都是国家机构的服务对象,但是在法律地位、职责范围、管理方式等方面却存在差异。
首先,职责范围不同。
公务员是按照职位分配工作任务的,而正式行政编制的警察是从事维护社会治安、刑事侦查等警务工作的。
其次,管理方式不同。
公务员采取事业单位管理,而正式行政编制的警察采取警察制度管理。
最后,法律地位不同。
公务员是行政单位工作人员的总称,而正式行政编制的警察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聘任的行政编制人员,具有特定的职务、权利和义务。综上所述,虽然正式行政编制的警察和公务员均从事国家工作,但却因职责范围、管理方式、法律地位等方面存在差异,因而不能等同对待。
警察是从事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的特定职业,需要拥有特定的技能和特别的经验。正式行政编制的警察即是指经过公开招聘、考试和面试,最终取得了入职资格的警察。
与公务员相比,警察需要参加多轮面试和深入的背景调查,并接受更高难度的培训,以适应复杂和危险的工作环境。
此外,警察的工作性质也不同于普通的公务员,他们需要在高压力和紧急情况下迅速做出决策,应对各种意外事件。
这些都是使得他们不同于其他公务员的原因,因此正式行政编制的警察不是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