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诉法规定,被羁押的嫌疑人有权与检察官进行谈话,并在谈话中递交材料。因此,嫌疑人的家属可以向检察官递交谅解书材料。但需要注意的是,递交材料前需要与律师进行协商,以确保材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此外,检察机关在决定是否符合谅解条件时,除了考虑被害人的意愿外,还将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社会影响等因素。
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规定,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处理并通知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