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生育津贴是指为了鼓励家庭生育,政府提供的一种经济补贴。办理新生儿生育津贴需要提供一些证明材料,如母亲产检记录、孩子出生证明等。具体可以到当地社保局或医院妇保科咨询相关政策和申请流程,填写相关表格后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目前新生儿生育津贴标准为每户家庭2万元。
新生儿生病报销流程如下:
新生儿参保后,使用医保结算系统较为方便,倘若没有参保,报销程序就相对复杂,因此应尽量避免现金报销,以减轻个人报送材料、占用资金的负担。确需现金报销的,需将新生儿的住院发票、费用明细单、住院病历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新生儿出生证明复印件、新生儿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新生儿个人页)复印件交所在区医保办。
参保后新生儿需住院的,须在住院时持“住院证”到参保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具无卡证明,并交至医院医保办,住院时凭无卡证明办理住院手续。出院结算时,使用医保结算系统结算,只支付个人自负部分。
城镇户籍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并一次性缴纳对应年度全年居民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40元,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出生后超过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仍按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执行。因住院或门诊规定病种治疗发生的支付范围规定内的医疗费用,新生儿医疗保险基金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65%和55%,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新生儿生育津贴的办理步骤如下:
怀孕后,带齐相关证件,如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齐相关证件,如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需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由于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
此外,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乘产假天数。具体的天数和金额会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