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逆回购有股东限制。
因为股东限制可以控制国债逆回购交易的风险,保障金融系统的稳定。
如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单个股东持有一家金融机构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总股本的5%,持有多家金融机构股份时,总持股不得超过该公司总股本的20%。
这样可以避免单个股东过于集中持有金融机构的股份而引发金融风险。
实际上,除国债逆回购外,其他金融市场也存在股东限制。
股东限制可以有效地防范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因此在金融市场中具有重要意义。
国债逆回购的现价是指逆回购操作时的实际成交价格,这个价格是买卖双方在交易时确定的。而国债逆回购的利率则是逆回购操作所使用的年化利率,这个利率是根据国债市场的供求关系以及市场利率等因素决定的。
在国债逆回购交易中,投资者以约定的利率将资金借给借款者,借款者以国债作为抵押品。利率是逆回购的核心因素,因为投资者购买国债逆回购是为了获得利息收益。
因此,虽然国债逆回购的现价和利率都是重要的交易要素,但它们代表了不同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