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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开【学籍管理】后,点【问题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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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开【问题学籍管理】后,点击【省内问题学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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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开【省内问题学籍处理】后,可以看到本校的有需要处理的问题学籍。有姓名录入错误的学生,请点击上面的【变更】。进行变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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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在姓名变更后值输入正确的姓名,(身份证号没有错误的不要更改证件类型保持为请选择否则没法保存)添加学生的户籍证明材料。然后点击保存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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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到【省内问题学籍审核】找到刚保存好的问题学籍。点击审核为同意。学校审核后,还需要主管教育局审核。此问题学籍才算处理完毕
1.
办理学籍证明时,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必须携带好学生证(学生证需注册);如学生证遗失或正在补办中,学生可以前往二级学院办理加盖公章的注册证明,凭证明前往教务处办理学籍证明。
2.
如学生本人持有自带的学籍证明模板,教务处应审核有关模板额文本内容,并有权拒绝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上加盖公章。
3.
复学、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学籍异动证明的办理参照学籍证明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