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交通事故后应该注意现场处理;
3、配合交警进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因为饭店流水是商家的销售记录,与交通事故的相关证据并没有直接联系。
交通事故法院更关注的是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比如事故报警记录、交通监控录像等。
而饭店流水可能只是在某种程度上说明涉事人在事故发生前是否饮酒,对于证明责任方的责任程度并不直接起到决定性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饭店流水中明确记录某个人在特定时间内饮酒了多少,且这个时间段正好是事故发生时间的前一段时间,那么这个饭店流水可能被认为是某种程度上的证据。
但这种情况比较少见,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交通事故涉及人伤处理流程包括立案、勘验、鉴定、调解、诉讼等环节。
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警,并在现场等待交警到来进行勘验和处理。根据现场勘验和证人证言,交警会做出初步认定责任和估算损失的结论,并将案件移交至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和调解。如果当事人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选择起诉诉讼。在整个处理流程中,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权益是最重要的。